3月9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召开党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在全党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有关会议、文件精神,专题审议学习教育工作安排,部署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工作。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达日汉夫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在家党委班子成员、一级高级警长,局属各部门、单位党组织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会议指出,开展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学习教育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深刻认识到其中的政治属性,把握其中的人民立场,贯彻其中的纪律要求,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引导全警特别是领导干部牢固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
会议强调,全市公安机关要紧密结合公安实际、突出公安特点,从“为什么学”“怎么去学”“如何践行”三个维度抓实抓好学习教育的组织实施。要提高政治站位,以“牢记嘱托、感恩奋进”为实践引领,切实将思想和行动聚焦到自治区党委“1571”工作部署、市委“三个走在前列”目标定位和市局党委各项部署上来,以正确政绩观定向领航、校准偏差。要聚焦重点任务,深刻理解、准确把握、全面落实“立党为公、为民造福、科学决策、真抓实干”的总要求和“一体推进学查改”的方法路径,抓实理论学习,深入查摆问题,狠抓整改整治,注重建章立制,坚持开门教育,确保学习教育全程全面高质量。要坚持统筹兼顾,突出效果导向,全面压实各层级责任,坚决防止学用脱节,做好抓班子、带队伍、惠民生、促发展、树正气、优生态各项工作,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作风建设常态长效,用“实实在在的政绩”服务发展、取信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