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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服务保障全市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 2023-11-01

根据党中央关于在全党深入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的重大决策部署,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和国务院《关于推动内蒙古高质量发展奋力书写中国式现代化新篇章的意见》,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个首要任务,进一步创新公安行政管理服务工作,加大制度供给、优化管理服务、提升安全水平,现结合公安部印发的《公安机关服务保障高质量发展若干措施》和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措施:

一、实施“生态警务”战略

 

01

拧紧“生态警长”责任链条。制定生态警务实施方案,由市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担任生态总警长,县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和派出所长担任生态警长,辖区派出所民警担任生态警员,结合河湖警长、林业警长等职能,构建完善总警长亲自抓、生态警长具体抓、河湖警长+林业警长”分线抓、多元力量共同抓的生态治理保护新格局。

02

细化“生态警长”责任清单。对全市生态资源分布情况开展调研,在重要生态资源部位划设“生态片区”。每个“生态片区”原则上由一名民警(生态警员)具体负责,或一名民警负责几个“生态片区”。“生态警员”统筹负责该“生态片区”生态安全保护工作,并对本辖区“生态警长”负责。

03

织密“生态警务”立体防控网。扎实推动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加强沿黄、沿湖、沿林视频监控建设,深化警用无人机实战应用,充分发挥乌拉山自然保护警务室职能作用,推进完善空中巡查+视频巡防+人员巡逻的立体防控格局,将山水林田湖草沙生态保护纳入环食药侦部门、河灌分局社会治理重点任务。

04

汇聚“内通外联”最强合力。在建立完善区域性边界警务协作机制的基础上,对外加强与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水利渔业、市场监管等行政部门的联动配合,健全信息共享、工作会商、联合巡查、联合执法、行刑衔接、新闻发布等机制,营造齐抓共管、共治共享的良好氛围;对内充分整合有关警种部门数据信息,开展深度分析研判,着力提升生态警务合成作战打击质效。

05

营造“全员生态”良好氛围。借力摄影协会、野生动物保护组织等民间团体,配合林草部门开展生态保护宣传进市场、进农村、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组织策划生态警务系列专题宣传,召开专题新闻发布会,大力宣传公安机关在落实生态警务方面的经验做法和工作成效,及时发布典型案例和警示信息。

二、加快构建新型“乡村振兴警务”

 

06

建立完善农村牧区常态化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充分依托三所联调、两所共建,发挥公安派出所、乡村警务室、乡镇法庭、乡镇司法所、乡镇综治办、村治保会六位一体作用,积极推动八支队伍参与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建立调解专家智库”“会诊”制度,组织农村牧区有威望的村干部、群众、民间调解能手等成立义务调解队,设置“村民调解室”,健全完善警民联调机制。倡导建立微治理群,建立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建立一户一卡一档案台账,定期走访调解研判。

07

建立健全与农村社会治安管理相适应的巡防机制。针对农村地区重点部位,科学划定巡逻防控区域,明确农村地区商业街区、旅游景区等重点区域,开展全天候动态巡防;深化派出所综合指挥平台视频巡控应用,对农村地区通往外区主干道口开展视频轮巡,在案件高发区域、夜间重点时段开展有针对性的巡逻防控和设卡盘查,切实提升路面见警率、管事率。

08

整合优化农村牧区治安防控网络。充分整合派出所、交警等部门力量,高效开展联巡联防。广泛组建以村(居)干部、网格员、基层民兵、治安积极分子为骨干的红袖标巡逻队伍。

09

配齐配强农村牧区警务工作力量。大力推广一村一辅警建设,在农村牧区派出所及其所属中心警务室按照1个或多个行政村划分警务区,明确1名以上专(兼)职民辅警开展警务工作,实行网格化管理。选派机关民警和新入职民警下基层锻炼。研究建立常态化支援农村牧区警力工作机制,完善细化农村牧区派出所警务工作细则。

10

严厉打击农村牧区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打击黑恶势力、涉农资假冒伪劣产品、破坏农牧企业生产经营和侵害农村牧区留守老人、妇女、儿童人身权益违法犯罪活动;对拖欠农牧民工工资问题进行专项清理整治,依法打击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犯罪行为,加大对非法占用耕地犯罪活动的打击力度,坚决守住耕地红线。

11

加强农村牧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整治。全面排查农村牧区交通事故易发路段,会同相关部门实施综合治理,在乡村道路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推进农村牧区公路平交路口千灯万带示范工程建设,最大限度消除农村牧区道路安全隐患。

三、全面夯实“民生警务”

 

12

持续优化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动态管理机制。对照市政府、自治区公安厅制定的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范,实时调整、完善全市公安行政许可事项,逐项明确许可条件、申请材料、审批程序、审批时限并依托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官网、“平安巴彦淖尔”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及时向社会公布,全面实现同一事项在全市范围内的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13

深化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深入实施《巴彦淖尔市公安政务服务“一窗通办”改革实施细则(2023-2025年)》,依托政务服务中心、公安便民大厅和“一站式”派出所,持续推动更多户政、治安、交管、出入境、网安、禁毒等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综合服务”,逐步实现服务群众“一窗通办”。

14

全面实施“跨省通办”。对户口迁移、首次申领居民身份证、申领临时居民身份证、户籍类证明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开具等事项,全面实施“跨省通办”。

15

持续推进公安政务服务“全程网办”。推动试点新生儿入户、居民身份证丢失补领(领证不超过两年)、居住证办理、户籍类证明开具、养犬证办理及年检等事项全程网办,推动更多服务事项由网上可办向全程网办、好办易办转变。

16

加快电子证照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不断丰富电子驾驶证等电子证照应用场景,最大限度方便群众、企业办理使用。积极推进与税务、人社等部门以及保险、机动车检验等企业机构信息互联互通,对实现车辆购置税、交强险、机动车检验报告等信息共享、网上核查的,企业办理车驾管业务时无需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17

推广试点证件照片“一拍共享、一照通用”。以身份证照片采集为标准,推进身份证照片在交管业务、户籍业务等公安各类业务内部共享共用,解决群众证件照片多次、多头采集问题。

18

建立企业联系服务机制。开展“助企警官”工程,实施“千警进千企”行动,定期召开助企恳谈会、警营开放日等活动,及时了解企业需求、意见建议,帮助企业健全内保制度、深入排查矛盾纠纷及安全隐患,解决困难。不定时向企业推送反诈等各类预警提示,广泛宣传为企服务措施,定期组织开展入企调研、法律宣传、反诈知识线下培训。

19

优化外国人服务管理措施。在市公安局便民服务大厅设立外国人高端人才服务窗口,安排外语专业民警专职服务,进一步优化全市外国人工作许可、居留许可“两证联办”窗口工作流程,建立更加高效快捷的受理审批机制,审批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已办理外国人工作许可人员申请延期,审批时间压缩至5个工作日。针对涉外企业高端外国人才有出入境证件需求的,开通“助企直通车,主动提供出入境政策及业务办理咨询服务,并上门办理相关证件。

20

交通事故快速办理。轻微交通事故线上视频快处,针对车辆可移动无人员伤亡且双方无异议的轻微交通事故,打造“接警调度、视频处警、固定证据、定责协勘、快速理赔”视频快处模式,实现轻微道路交通事故“快联动、快处置、快理赔”。

21

加强各类考试护航。设立“陪考警官”,各地公安局便民服务大厅与当地考试中心、学校,建立定点联络机制,由学校汇总梳理身份证等证件办理需求,在各类重大考试附近时段开设身份证办理(临时身份证)节假日不停歇服务,并根据人员情况提供上门办理服务。

22

助力“兴边富农”工程。下放户籍权限至边境地区派出所,配合交管部门加强边境地区交通管理,充分发挥边境地区强边固防直通车职能,车上搭载警务综合应用平台的警务终端和便携式打印机、人像、指纹采集及配套设备等装备,构建集“反诈知识宣传、政务贴心服务、快递收发邮寄、矛盾纠纷化解”为一体的警务模式,为边境企业和牧民提供更多便利。

23

提高道路资源利用率。深入开展“治乱治堵保畅”专项行动,实施路口交通精细化治理,根据实际路况推广车辆“联动式同步掉头”模式,采取灵活设置可变车道、精准优化信号配时等交通优化措施,持续提升道路通行效率。

24

便利交通物流货运车辆通行。落实城市配送车辆便利通行政策,对运输生活必需品、鲜活农产品、冷藏保鲜产品、邮政寄递等涉及民生物资的新能源和清洁能源配送车辆,取消非高峰时段通行限制。

25

开展公安业务延时服务。市、旗县区两级政务服务大厅(便民服务大厅)、车管所公安窗口每周六、周日9:00—12:00提供延时服务。各旗县区公安(分)局派出所每周六、周日轮流开展业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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