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求乌拉特后旗公安局对违法违规录用违法犯罪嫌疑人路宁给出合理回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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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箱类型 | 局长信箱 |
提交时间 | 2024-06-02 19:53:21 |
受理状态 | 已受理 |
受理单位 | 督审信支队 |
信箱内容 |
2022年3月1日晚23时十分左右杭锦后旗陕坝镇天和人家B8号楼一单元601女住户李金双勾结一陌生男子去我家无端寻衅滋事,并辱骂恐吓我家人身安全,陌生男子告知我家杭后随便报警无人可以制裁了他,话里意思其在局里所里有人照应。路宁(前期为杭锦后旗陕坝镇东城区派出所辅警,现被乌拉特后旗公安局录用为勤务辅警4)作为当时的办案人员(出警、制作笔录、问询、电话通知等都是路宁一手操办),其私自扣押我家视频资料托压案件不处理长达俩年。我家在人身安全得不到保证的情况下,于案发后一礼拜内彻底搬离天和人家的住所,房屋至今空置,难以回家。2022年10月至12月疫情严重且长期封控情况下(我家电话报警30多次,要求东城区派出所保护我家财产安全,制止李金双的寻衅滋事行为,其未予制止(中级法院当庭李金双亲口承认没有制止他的违法犯罪行为)导致我家私有财产被人为恶意无端毁坏),李金双持续数月无故在我家门口进行辱骂并多次踢踹我家指纹锁防盗门至凹陷,伙同其儿子毁坏我家指纹锁撬锁入室,偷走我家安装于自家门口的监控毁坏并删除其中视频。路宁作为案件的参与者涉嫌与李金双私下勾结,泄露我家私人信息给李金双,勾结李金双无端滋事任意毁坏他人私有财产并撬锁入室。(路宁作为辅警人员无端找事,私自公然闯入我家,像一只猴儿一样上蹿下跳将我家底朝天翻了个遍,对其质问时,其竟然拒不承认,采取抗白逃避追究,我家后续会追究其个人涉嫌违法犯罪的相关刑事责任,以上所述均有视音听资料作为证据,欢迎路宁公开和我家进行质证,路宁说过搜查证他能随便开,那你赶快去把你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搜查证补开好,辅警可以单独私自闯入他人住宅吗?)由于其非法侵入我家住宅对其质问等事,我们家有足够的理由怀疑路宁私下与李金双勾结公然托压案件不予处理实施打击报复。此事也多次对杭锦后旗公安局进行控告,其至今没有公开回复,路宁涉嫌违法违纪、刑事犯罪等事情没有调查清楚的情况下,可以再次报考乌拉特后旗公安局辅警岗位吗?(2023年7月份拟录用信息:334号路宁,男,651014260278,乌拉特后旗公安局,勤务辅警4)我家所述均为事实也皆有音视听资料作为证据,希望乌拉特后旗公安局调查和核实清楚我家所述事实公开处理此事,路宁等辅警人员逃在天涯海角我家也会追究到底。《关于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意见》第18条,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担任警务辅助人员:(一)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三)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四)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
回复时间 | 2024-06-07 10:11:25 |
回复内容 |
核查人员已核查完毕并答复举报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