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彦淖尔市森林公安局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巴彦淖尔市森林公安局是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所属的正科级二级单位,由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统一管理和协调。
我单位负责贯彻落实国家和自治区有关法律法规和森林公安工作方针、政策;负责全市森林公安队伍建设;警力配备、警籍、警衔管理;组织指导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保护、维护辖区社会治安秩序工作,协调督办、查处破坏森林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重、特大案件;负责森林公安法制工作,并办理森林公安行政复议、诉讼、国家赔偿工作,代理行政诉讼案件;负责全市森林公安装备管理;指导和管理全市森林公安网络建设工作,负责组织全市森林公安业务应用软件的推广、技术培训等。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法制室和刑警大队3个内设机构(副科级)。本单位下属单位包括:巴彦淖尔市森林公安局自然保护区分局1个直属分局(正科级)、乌拉山派出所、治沙站派出所、乌北派出所3个直属派出所(副科级)。
巴彦淖尔市森林公安局核定编制63个,实有民警53人,空编10个。共有编制63人,其中行政编制63人,事业编制0人,工勤编制0人。实有人数62,其中在职人数53人,退休人数9人,离休人数0人,离岗人数0人,9月调离1人。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5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巴彦淖尔市森林公安局 |
2 |
巴彦淖尔市森林公安局自然保护区分局 |
3 |
巴彦淖尔市森林公安局乌拉山派出所 |
4 |
巴彦淖尔市森林公安局治沙小派出所 |
5 |
巴彦淖尔市森林公安局乌北派出所 |
巴彦淖尔市森林公安局为独立预算单位,其中: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1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为0家,公益一类事业单位为0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88.0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71.18万元,增长7.76%,变动原因:在职民警工资增长、补发2020年带薪休假和收到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等。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87.6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71.17万元,增长7.77%,变动原因:在职民警工资增长、补发2020年带薪休假、购置了移动警务系统和民警被装等。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988.01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987.62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38万元;支出总计988.01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38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101.37万元,下降9.31%,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我单位划转到市公安局后,26人调离,公用经费支出结余;二是因疫情防控要求,取消部分案件的督导、检查等现场会议。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987.6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987.61万元,占99.99%;其他收入0.01万元,占0.01%。
(可用饼图显示本年收入结构图)
图1:收入决算图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98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90万元,占96.08%;项目支出38.73万元,占3.92%。
(可用饼图显示本年支出结构图)
图2:支出决算图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87.61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支出总计987.61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减少101.36万元,下降9.31%。主要原因:一是机构改革,我单位划转到市公安局后,26人调离,公用经费支出结余;二是因疫情防控要求,将部分案件的督导、检查工作改为线上、视频等方式进行。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987.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48.87万元,占96.08%;项目支出38.73万元,占3.92%。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87.6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1.17万元,增长7.77%,变动原因:在职民警工资增长、补发2020年带薪休假和收到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等。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735.40万元,决算支出840.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4.2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民警工资增长和补发2020年带薪休假等。
2.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38.74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收到中央及自治区专项资金。
3.公安(款)其他公安(项)。年初预算46.00万元,决算支出42.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6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请假人员和调离人员未放发的加班补贴。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类)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5.21万元,决算支出6.8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0.9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离退休民警退休工资增长。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机关事业单位养老(项)。年初预算69.03万元,决算支出72.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民警工资增长,缴费金额增长。
3.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款)行政事业单位职业年金(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4.17万元。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离退休民警缴纳职业年金。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项)。年初预算1.37万元,决算支出1.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3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民警工资增长,缴费金额增长。
(三)卫生健康(类)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43.99万元,决算支出46.0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民警工资增长,缴费金额增长。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5.45万元,决算支出1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59%。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在职民警工资增长,缴费金额增长。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48.8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35.2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25.18万元、津贴补贴347.76万元、奖金18.0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54.28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89.94万元等,较上年增加27.45万元,主要原因是:在职民警工资增长,社会保障缴费金额增长;公用经费113.6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2.78万元、印刷费0.60万元、差旅费15.19万元、工会经费5.7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93万元等,较上年减少15.76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划转到市公安局后,26人调离,公用经费支出结余。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12.00万元,支出决算为9.40万元,完成预算的78.3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10.00万元,支出决算为8.93万元,完成预算的89.30%;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万元,支出决算为0.47万元,完成预算的23.50%。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一是压缩公务支出,减少三公经费支出;二是因疫情防控要求,取消部分案件的督导、检查等现场会议。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4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3万元,占95.00%;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占5.0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预算安排及无相关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8.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增加(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无预算安排及无相关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8.93万元,用于公务用车的维修维护、保养、检测、保险和燃油费等支出,车均运维费2.9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增加2.3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开展的专项行动对旗县督查督导次数较上年度增加,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用增加,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47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47万元,接待5批次,共接待52人次。主要用于一是自治区公安厅对我单位专项行动的督查工作餐;二是旗县对口部门来我单位汇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工作餐。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本年无预算安排及无相关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增加0.34万元,主要原因是自治区公安厅对我单位专项行动的督查和旗县对口部门来我单位汇报专项行动进展情况的工作餐。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0万元,增长(下降)0%;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变动原因: 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支出。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减少)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支出。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0个,实施项目1个,完成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金额38.74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38.74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8.8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05万元,比2020年减少0.79万元,降低20.67%,主要原因是:减少了货物的采购支出;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20年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降低)0%,主要原因是:本年无预算安排及无相关支出;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79万元,比2020年减少6.78万元,降低54.16%,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我单位办公地点搬迁,减少物业管理费用支出。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8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65万元,比2020年减少15.76万元,降低12.18%。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我单位划转到市公安局后,26人调离,机关运行经费支出结余。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3辆、特种专业技术用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减少)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比2020年增加(减少)0台(套)。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项目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因涉密不予公开。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项目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因涉密不予公开。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项目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因涉密不予公开。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侯星岚 联系电话:0478-8967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