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23年度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差额)决算公开报告
单位名称: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差额)
单位负责人:苏如泰
财务负责人:岳宇鹏
编 制 人:甄萍丽
报 送 日期:2024年9月
目 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负责巴彦淖尔经济技术开发区范围内公安工作,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及市公安局关于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掌握影响开发区的社会稳定和社会治安情况,分析形势、研究对策;依法管理辖区内的特种行业、公共娱乐服务场所和枪支、弹药、爆炸、剧毒等危险物品;依法监督、指导辖区内的机关、团体、企事业部门的治安保卫工作;严厉打击遏制经济犯罪活动,维护经济秩序;及时侦破辖区内发生的各类刑事案件;组织实施各类安保工作;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其他职责;承办市公安局及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综合办、法制室、侦查大队、治安巡防大队、八一派出所。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单位本级。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
单位名称 |
单位性质 |
1 |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差额) |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
三、2023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2023年,开发区公安分局在市公安局党委和开发区党工委的坚强领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考察巴彦淖尔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为指导,以全力做好2023年全市公安机关各项重点任务为总目标,以扎实开展夏季治安打击整治行动为重要抓手,以巩固深化党史学习教育和从严管党治警成果,锻造“四个铁一般”公安铁军为保证,积极防范化解各类重大风险,扎实推进公安队伍建设,有效确保了经济开发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为经济开发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生产生活营造了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党建引领,政治建警,打造过硬公安队伍。今年1-12月份,分局党委共落实第一议题33次,组织召开全体党员大会2次、民主生活会1次、党委会议16次、中心组学习11次、专题研讨交流12次、党委书记讲党课2次;开展集中学习268次,撰写学习笔记640余万字、心得体会100余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6次,开展党建专题测试28次。目前,分局共有市直机关“最强党支部”5个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形成高质量专题调研报告3篇。
以打开路、以打促稳,全力维护辖区社会治安。2023年以来,共立刑事案件57起,同比下降10.9%。以“云剑-2023”行动为牵引,深入开展“昆仑2023”、“保卫黄河2023”及“利剑”系列专项行动,加强对各类刑事犯罪打击力度,持续推进违法犯罪打击专项整治,有效的保护了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了社会稳定。
强力监督、以建促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分局持续聚焦法治公安建设目标,把深化执法管理机制改革、完善执法规范基础设施和提升法治公安建设队伍水平作为新一年推动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的强大引擎,围绕网上监督、执法公开、设施改造三个方面推进工作,同时坚持教育培训常抓不懈,不断提升民警执法能力,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习惯养成,全面夯实分局执法规范化基础,大力提升分局民警执法质量。
第二部分 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差额)2023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17.7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91.5万元,增长230.87%,变动原因:一是职工正常增资调整;二是增加业务技术用房人防易地费支出;三是增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经费支出;四是增加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执法办案区升级改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47.04万元,增长54.31%。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417.77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08.16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93.77万元,增长90.38%,变动原因:一是增加业务技术用房人防易地费支出;二是增加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执法办案区升级改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项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9.6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46.73万元,减少82.94%,变动原因:用于购置公安专用设备。
(二)支出决算总计417.77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14.71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153.59万元,增长58.82%,变动原因:一是增加业务技术用房人防易地费支出;二是增加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执法办案区升级改造。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无此项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3.06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上年度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划拨我单位办案业务费。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6.55万元,减少68.16%,变动原因:本年度支出办案经费用于维稳和案件侦办。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差额)2023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408.16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408.16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图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差额)2023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414.71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135.58万元,占32.69%;
本年项目支出279.13万元,占67.31%;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图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差额)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408.16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281.89万元,增长223.25%,变动原因:一是职工正常增资调整;二是增加业务技术用房人防易地费支出;三是增加退休人员职业年金做实经费支出;四是增加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执法办案区升级改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93.77万元,增长90.38%,变动原因:一是增加业务技术用房人防易地费支出;二是增加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执法办案区升级改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差额)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08.16万元。与年初预算126.27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323.25%。其中:
(一)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377.1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277.61万元。其中: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95.3万元,支出决算104.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75%。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人员工资增长。
2.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4.26万元,支出决算12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924.4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增加业务技术用房人防易地费支出。
3.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增加政法转移支付资金用于执法办案区升级改造。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1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3.42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9.36万元,支出决算10.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2%。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人员工资增长,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增加,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2.5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为已转出本单位的已退休人员缴纳在本单位任职期间的职业年金做实部分。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0.22万元,支出决算0.1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2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缴费基数调整,所以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三)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7.2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3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5.18万元,支出决算5.4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工资增长,缴费基数增加,所以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1.69万元,支出决算1.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工资增长,缴费基数增加,所以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四)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0.74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49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10.25万元,支出决算1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7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工资增长,缴费基数增加,所以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存在差异。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差额)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135.5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19.2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27.84万元、津贴补贴39.19万元、奖金4.56万元、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0.26万元、职业年金缴费2.57万元、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5.46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1.78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0.18万元、住房公积金10.74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6.64万元。
(二)公用经费16.3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2.05万元、邮电费3.5万元、工会经费1.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48万元。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差额)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272.58万元,其中:
(一)商品和服务支出50万元。主要包括:差旅费34万元、专用材料费3万元、劳务费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万元。
(二)资本性支出222.58万元。主要包括:房屋建筑物购建124.58万元、专用设备购置40万元、大型修缮58万元。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差额)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全年预算9万元,支出决算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全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全年预算9万元,支出决算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全年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基本无差异。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差额)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度本单位无因公出国(境)人员。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未购置公务用车。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3年12月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5万元,增长5.88%,变动原因:车辆使用年限增加,车辆维修及运行成本增加。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度本单位无公务接待工作。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差额)2023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差额)2023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差额)2023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16.35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32万元,减少7.48%,变动原因:本年度人员调整,公车补贴(其他交通费用)经费减少。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差额)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9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差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 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6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 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差额)单位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3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0个,二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272.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本单位本年度无部门评价。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巴彦淖尔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差额)2023年度在决算中反映“2023年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内公通字【2023】42号)”、“开发区公安分局人防易地费”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以及0个政府性基金项目,“2023年转移支付资金项目”属涉密项目,不予公开,共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开发区公安分局人防易地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5分。全年预算数为124.58万元,执行数为124.58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年初设定“防空地下室建设平米830.52平米”,实际完成值为830.52平米;年初设定“防空地下室1个”,实际完成值1个。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由于经费紧张,未及时缴纳人防易地费。下一步改进措施: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本单位无项目绩效评价。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用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和专项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甄萍丽 联系电话:0478-8958010
第五部分 单位决算表
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