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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看守所(戒毒所)2022年决算公开报告

戒毒所 2023-10-10 访问量:8

2022年度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看守所

决算公开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明细表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根据《公安机关强制隔离戒毒所管理办法》的第一条、第二条的规定,公安机关的强制隔离戒毒所的主要职责和任务是通过行政强制措施为戒毒人员提供科学规范的戒毒治疗、心理治疗、身体康复训练和卫生、道德、法制教育,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戒毒所作为公安监管单位的重要组成部分,承担着惩罚违法、教育转化吸毒、违法人员的重要任务,也是维护法律尊严和保障社会经济和谐稳定的重要国家暴力机关。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设所长一名,负责管理单位的全部事务,本单位无内设机构,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2年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看守所。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看守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2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一)扎实推进党建工作

一是构建学习型党组织,根据市局学习要求制定学习计划,不断规划、调整党建学习内容,务求紧跟国家大事与时政热点。组织集中学习40次,主题党日10次、集中研讨5次。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落实民主集中制,强化权利运行透明机制。讲党课5次、召开党员大会3次。三是为进一步加强党员民辅警的理论武装,提高“学习强国”的学用水平,市局召开“喜迎二十大·学习强国”学用推进暨先进个人表彰会。会上对10名“学习强国”先进个人宣读了表彰决定并颁发证书,其中我单位杨学峰、刘杰、道尔吉三名同志荣获市直机关工委表彰,并由我单位党支部副书记刘杰作为获奖代表进行经验交流。四是为更好的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按照局市局机关委的统一安排部署,8月15日党支部召开换届选举党员大会,全体党员民辅警参加。首先,由党支部副书记刘杰宣读大会选举办法,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选举原则,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兼任纪检委员)选举,经全体党员表决同意,以无记名投票、等额选举方式最终确认杨学峰同志为支部书记,刘杰同志为支部副书记(兼任纪检委员)。五是每半月通报“学习强国”平台使用情况,我中心5名成员平台使用率为100%,学习积分均为6万分以上。

(二)抗疫不停学、贯彻二十大精神

一是为决战决胜党的二十大安保维稳,接市局命令我单位杨学峰书记和警卫大队副大队长圆满完成为期26天驻乌拉特前期公安局督导任务。二是接市局通知为全力做好二十大安保工作我单位顺利完成为期9天支援基层警力开展巡逻防控工作。三是面对严峻的疫情防控形势,坚持理论学习和疫情防控两不误。组织开展“云课堂”线上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四是以“学习强国”平台为载体,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凝心聚力奋进新征程。开展线上专题主题党日活动。 五是组织全体党员民辅警通过学习强国、人民日报、人民公安等媒体平台深入学习党的二十大精神,切实做到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六是在大学习、大讨论的强大声势和浓厚氛围中,全体党员民辅警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经常学、深入学,对党的二十大精神进行反复揣摩,全面掌握其丰富内涵、核心要义和实践要求,让党的二十大精神成为全警政治上的“主心骨”、行动上的“指南针”、工作上的“导航仪”。

(三)开展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

一是组织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党规党纪,引导党员干部从党的十九大以来全区全盟查处的严重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中吸取教训,做到警钟长鸣,防微杜渐。二是坚持现在做起、从社交圈朋友圈严起。三是认真对照党内政治生活庸俗化交易化问题清单自查自纠,要求全体党员对照问题清单逐一查摆,认真填写问题整改清单。四是以最高标准、最严要求、最实举措抓好治理活动各项任务的落实,促进党内政治生活更加健康、更加规范,为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

(四)深入学习、培育优良队伍

一是要求全体民辅警深入学习《公安机关人民警察内务条令》,读懂条令深刻内涵。做到学习条令常态化,入脑入心,形成习惯。根据条令严格要求自己,规范工作、学习、生活秩序,铸牢忠诚警魂、培育优良警风、严明纪律规矩,树立良好形象。二是学习讨论强化大家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认识,更新了执法理念,拓宽了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认识,也为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打下了坚实的基础,要切实将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相关学习内容融入实践中,将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下一阶段工作的强大动力,夯实大讨论活动的思想和讨论根基。三是进一步学深悟透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指示要求,深刻吸取我市矿业开采违法违规突出问题造成生态严重破坏的惨痛教训,我单位组织召开“以案促改”推动生态优先绿色发展大学习大讨论警示教育会,学习生态优先绿色发展政策法规。通过学习政策法规和观看警示教育片,一是强化了全体民辅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以实际行动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和我国北方重要生态安全屏障。二是进一步深刻认识保护生态环境的重要意义,提高了环保意识。三是深入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和市委领导指示精神,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理念。四是对照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典型案例通报,深刻反思、举一反三,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以实际行动拥护“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四是贯彻执行,保密风险隐患排查为切实增强全市领导干部和涉密人员保密意识,筑牢保密密码安全防线,以实际行动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我单位组织开展保密知识集中学习,结合工作实际,组织全体民辅警学习《保密法》和相关法律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及涉密岗位民警的保密思想教育,掌握保密相关业务知识,防止无意识违法保密法规,围绕保密工作的重要性、失密泄密事件的严重后果、立足本职岗位如何做好保密工作等内容,组织民警开展讨论,使保密工作入心入脑,并在工作中自觉地、不折不扣地执行。

(五)“以案促改、肃清流毒”组织生活会

为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重要论述,党支部组织进行会前集中学习。党支部书记杨学峰主持,全体党员参加。会上,集中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等党规党纪、深入学习十九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精神、全国公安机关党风廉政建设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以及《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等,进行交流研讨,为开好此次组织生活会打牢思想基础。之后,党支部书记杨学峰强调:一是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坚,不断增强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要检视整改自身在政治、思想、作风、能力上的不足和差距,不断提高自己。

(六)搬迁工作

2022年9月19日——9月23日我单位将旧址移交给边境管理支队,并搬迁至八一乡新道村,距离市区35公里。我单位进行了以下工作:一是与移动公司对接接通我单位公安网、互联网。二是与水务部门对接解决了饮水问题。三是在我单位所有民辅警共同努力下,用一个礼拜的时间完成搬迁任务。

(七)抓好疫情防控攻坚战

  一是由于疫情多发频发,防控形势愈加复杂严峻2022年我单位共参加市局抽调支援甘其毛都口岸疫情防控工作3批次、支援并协助临河区公安分局开展全员核酸检测工作8批次、 支援五原1次杨学峰书记带队在火车站参加呼市分流回家学生勤务4次。二是我单位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要求在单位民警辅警时刻做好支援一线疫情防控工作准备,每日检测民警辅警体温,加强外来人员入单位管控,监督民警辅警上下班期间做好个人防护。

 

第二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看守所单位2022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81.1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6.85万元,减少8.72%,变动原因:人员变动,经费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4.09万元,减少16.13%。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281.1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81.1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4.09万元,减少16.13%,变动原因:人员变动,经费减少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支出决算总计281.1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81.1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4.09万元,减少16.13%,变动原因:人员变动,经费减少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3.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不存在此项内容。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看守所单位2022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281.15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281.15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看守所单位2022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281.15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281.15万元,占100%;

本年项目支出0万元,占0%;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看守所单位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281.15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26.85万元,减少8.72%,变动原因:人员变动,经费减少;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54.09万元,减少16.13%,变动原因:人员变动,经费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看守所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81.15万元。与年初预算308.01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91.28%。其中:

(二)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类决算数为217.91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32.32万元。其中: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235.74万元,支出决算208.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变动,经费减少

2.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14.48万元,决算支出9.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变动,发放金额减少。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决算数为40.5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75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年初预算12.58万元,支出决算19.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7%。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退休人员工资调整,新增工资项,退休工资上涨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年初预算20.47万元,支出决算14.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8%。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变动,缴纳保费金额减少

3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年初预算6.33万元,决算支出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遗属补助调整

4.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年初预算0.39万元,决算支出0.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变动,缴纳保费金额减少

)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支出类决算数为12.4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减少5.59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年初预算12.05万元,支出决算7.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变动,缴纳保费金额减少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5.96万元,支出决算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人员变动,缴纳保费金额减少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支出类决算数为10.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0.3万元。其中:

1.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0.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该项经费未列入2022年预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看守所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281.15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235.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住房公积金等。

(二)公用经费46.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七、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看守所单位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0万元,其中:

(一)工资福利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无。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0万元。主要包括:无。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看守所单位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1.49万元,支出决算1.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1.49万元,支出决算1.4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公务接待费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原因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看守所单位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1.4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1.49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1.4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21231日,使用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31万元,增长25.88%,变动原因:搬迁新所后路程较远,燃油费增多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0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开支内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

九、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看守所单位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看守所单位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余。

十一、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看守所单位2022年度预算安排项目0个,实施项目0个,完成项目0个,项目支出总金额0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0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万元。

十二、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看守所单位2022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46.05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减少12.96万元,减少21.97%,变动原因:人员变动,经费减少

十三、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看守所单位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68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6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看守所单位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五、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我单位2022年无项目支出经费。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单位2022年无项目支出经费。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我单位2022年无项目支出经费。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单位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指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国旭           联系电话:19104780375

 

第五部分 2022年度单位决算表

附件:巴彦淖尔市公安局看守所2022年决算公开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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