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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后旗大队

交管支队 2022-10-21 访问量:23

 

 

 

 

 

 

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乌拉特后旗大队

2021年度决算公开报告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五部分 部门决算公开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情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旗城镇街道和公路交通秩序管理,指挥交通维护秩序,清除路障,疏导交通,确保城镇公路安全畅通;对交通标志、标线、设施的规划、设置进行管理;对挖掘占用道路和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进行审批。 .

(二)负责全旗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三)负责全旗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分析事故动态,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提出预防事故措施;进行预防事故对策指导和分析研判,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

(四)负责全旗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对机动车辆进行查验和检验、核发牌证;对驾驶员进行培训考试,核发驾驶证。负责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排查指导管理工作;负责驾驶人“两个教育”“学法减分”等工作。

(五)负责做好全旗重大集会、活动、重要会议和上级领

导来访的交通安全警卫任务和全旗交通安全检查工作。

(六)负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对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进行考试。加强和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质量,强化源头责任管理。

(七)负责全旗境内国省道交通管理巡逻任务,保证国省道交通秩序,查处和制止公路违法行为。

(八)负责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培训、领导班子建设以及民警管理和考核;负责本系统内的信访工作。

(九)拟订全旗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技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旗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化建设和管理科技项目和产品推广应用。

(十)承办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和旗公安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部门(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9个所室中队,其中:(1办公室。负责综合性文稿起草、政务公开、文电、信息、保密、档案等工作;组织相关会议;负责后勤警务保障工作。负责大队所有财务收支活动,主要包括:预算管理、收入管理、支出管理、经费审批权限及程序、结转和结余管理、资产管理、负债管理、财务报告和财务分析、财务机构和财会人员、财务监督等。负责大队人事管理工作;负责队伍的思想政治工作;负责队伍和领导班子考核及干部管理工作:负责队伍的培训工作。(2)交通安全宣传中队。负责全社会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3)事故中队。负责全旗交通事故处理工作;侦破重大交通事故逃逸案;负责对全旗交通事故进行统计、上报,并分析事故原因,研究事故动态,及时提出预防措施;负责交通事故认定的工作。(4)车辆管理所。负责民用机动车注册登记、过户、变更、转出、转入、抵押、注销等工作;负责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的补、换发、机动车查验和检验、机动车委托检验、机动车登记证书的补、换发工作,驾驶证审验和到期换证、驾驶证转入、补证业务,摩托车驾驶证变更;核发临时号牌;负责全旗机动车和驾驶人的档案管理工作;负责“交管12123”平台网上办理车驾管业务事项;负责驾驶人“两个教育”“学法减分”等工作。负责对申请机动车驾驶证人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负责各科目驾驶人考试:道路交通安员的全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一”)、场地驾驶技能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二”)、道路驾驶技能和安全文明驾驶常识考试科目(简称“科目三”);负责受理满分清分、注销可恢复业务,进行预约及考试;定期对辖区考场开展考试场地、考试车辆、考试设备和考场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实时监管、核定每个考场、每个考试员每日最大考试量、对驾驶培训机构教练员、教练车、训练场地等情况进行备案;负责在申请人参加领证宣誓仪式的当日核发机动车驾驶证;负责小型汽车驾驶证异地分科目考试。办理驾驶人和车辆交通违法处理业务。(5)法制督察室。负责全旗交通警察的执法规范化检查、执法监督和错案追究工作;负责受理民警执勤执法的复议工作:负责交通安全大要案件法律文书的审核把关工作;负责全旗交通警察警务活动的督查工作;负责涉及到的信访工作。(6)秩序管理中队。负责全旗道路交通标志、标线的管理;负责交通安全设施和道路隐患的排查工作;对挖掘占用道路进行审批;实施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审批;组织实施各项交通秩序整治工作。负责全旗重大集会、活动、重要会议和上级领导视察的交通安全警卫工作;负责开展上级领导交办的各项交通安全警卫工作。(7)公安交通指挥中心。根据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和旗局指挥中心的指令,发布对各室所中队的相关指令,协助指挥处置各类突发事件;负责指挥调度大型活动的交通安全管控工作;负责收集、整理、综合分析研判警情信息;负责各类交通违法行为的录入。(8)城镇中队。维护巴音镇道路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法纠正和处罚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宣传工作。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上级部署,执行交通警卫任务,实施交通管理措施。做好助学岗和城区主要路口早中晚高峰交通秩序管理。做好辖区错时巡逻管控工作。接受群众求助,为群众排忧解难。完成大队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9)公路巡逻一、二、三中队。维护国省道交通秩序,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依法纠正和处罚交通安全违法行为,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推进宣传工作。处理适用简易程序的道路交通事故。根据上级部署,执行交通警卫任务,实施交通管理措施。做好辖区错时巡逻管控工作。接受群众求助,为群众排忧解难。完成大队交办的其它工作任务。

  本单位无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部门2021年度部门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1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乌拉特后旗大队

2

 

3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2021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2021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65.5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65.05万元,增长37.84%,变动原因:民警工资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965.03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增加264.49万元,增长37.76%,变动原因:民警工资增加导致收入增加。

二、关于2021年度决算情况说明

(一)关于收支情况总体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总计965.5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合计842.47万元,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123.11万元;支出总计965.58万元,其中:结余分配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73.81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84.91万元,增长9.64%,主要原因:民警工资增加。

(二)关于2021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收入合计842.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42.47万元,占100%。

 

(三)关于2021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支出合计89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49万元,占87.07%;项目支出115.29万元,占12.93%。

(四)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965.03万元,其中:年初结转和结余122.56万元;支出总计965.03万元,其中:年末结转和结余73.25万元。与2020年度相比,收入支出总计增加84.91万元,增长9.65%。主要原因:民警工资增加

(五)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合计891.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6.49万元,占87.07%;项目支出115.29万元,占12.9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891.7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91.24万元,增长27.3,变动原因:工资增加民警。其中:

(一)一般公共服务(类)

1.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0万元,决算支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无差异。

(二)公共安全(类)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401.73万元,决算支出526.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13%。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民警工资增加。

(六)关于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76.4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687.55万元,主要包括:民警的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以及辅警的工资和五险。较上年增加74.42万元,主要原因是:民警的工资增加。公用经费88.94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9.55万元、电费2.74万元、邮电费7.87万元、差旅费5.33万元、维修维护费6.88万元、被装购置费3.23万元、委托业务费7.04万元、公会经费4.8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50万元、其他交通费24.62万元、水费0.54万元、物业管理费1.1万元、印刷费0.28万元、培训费0.39万元、手续费0.05万元,较上年增加8.87万元,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以及公会经费的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七)关于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为25.97万元,支出决算为25.88万元,完成预算的99.6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为25.97万元,支出决算为25.88万元,完成预算的99.64%;公务接待费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与预算差异情况的原因:由于车辆年代久远,无法使用,车辆减少,使三公经费减少。

2、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1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25.8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三公经费支出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8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具体情况如下: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全年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主要无因公出境的人员。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5.8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支出较上年无变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25.88万元,用于车辆的维修及燃油费用,车均运维费1.5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较上年减少0.17万元,主要原因是车辆减少,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国(境)外接待费0万元,接待0批次,共接待0人次。公务接待费支出较上年无变动。

(八)关于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九)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与上年相比,无变动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相比无变动。

(十)关于2021年度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部门(单位)预算安排项目1个,实施项目1个,完成项目1个,项目支出总金额115.29万元。财政本年拨款金额115.29万元,财政拨款结转结余0万元,其他资金结转结余0万元。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合计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动;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比2020年无变动;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与2020年相比无变动。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合同总额的0%。

(十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本部门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8.94万元,比2020年增加8.87万元,增长11.08%。主要原因是:其他交通费用增加以及公会经费的增加,导致公用经费增加。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离退休干部用车0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与2020年相比无变动,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与2020年相比无变动。

三、预算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单位)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1个,共涉及资金115.2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必须达到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个,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应纳入绩效自评的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社保基金预算、政府债务项目、政府投资基金项目、PPP项目和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等。

组织对 道路交通管理专项业务费 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115.29万元,政府性基金支出0万元。其中,对 道路交通管理专项业务费 项目委托相关第三方机构开展绩效评价。从评价情况来看,以上项目达到“交警巡逻覆盖率达到100%,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95%,交通事故处理群众满意度达到95%”,完成情况良好。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我部门今年在在部门决算中反映道路交通管理专项业务费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共1个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道路交通管理专项业务费 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0分。全年预算数为108.5万元,执行数为115.29万元,完成预算的106.2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交警巡逻覆盖率达到100%,社会公众满意度达到95%,交通事故处理群众满意度达到95%”。

 

 

 

 

 2021 年度)

项目名称

道路交通管理专项业务费

项目负责人及电话

任晓璐15049390427

主管部门

 

实施单位

 

项目预算执行情况 (万元)

 

全年预算数(A)

全年执行数(B)

分值

执行率(B/A)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108.5

115.29

10

106.25

10

其中:财政拨款

108.5

115.29

-

 

-

其他资金

 

 

-

 

-

年度总体目标完成情况

预期目标

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服务群众工作满意度达到100%,交通事故车处理群众满意度达到100%,巡逻覆盖率达到100%

服务群众工作群众满意度90%;交通事故处理群众满意度90%;巡逻覆盖率达到100%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分值

预期指标值

实际完成指标值

得分

未完成原因及拟采取的改进措施

产出指标 (50分)

数量指标

开展城镇交通秩序整顿活动

8

60次

50次

7

 

治理管控重点车辆

7

四类

四类

7

 

质量指标

交警巡逻覆盖率

7

100%

100%

7

 

交通事故处理办结率

7

100%

90%

6

 

时效指标

值班备勤

7

7*24小时

7*24小时

7

 

处理城区事故出警时间

7

360秒

360秒

7

 

成本指标

车辆运行维护成本

7

≤2.2万元/辆

≤2.0万元/辆

7

贯彻厉行节约,规范三公经费支出

(30分) 效益指标

社会效益指标

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社会化水平

10

提高

有所提高

8  

加强道路安全管理工作

生态效益指标

重大违法行为发生

10

减少

有所减少

8

加强路面巡逻,严厉打击路面违法行为

可持续效益指标

项目持续发挥作用期限

10

长期

长期

10

 

满意度指标(20分)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交通事故处理群众满意度

10

100%

≥90%

8

强化服务理念和专业知识

 

社会公众满意度

10

100%

≥90%

8

加强执规范、坚持为人民服务,提升群众满意

总分

100

 

90

 

 

 

(三)部门评价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道路交通管理专项业务费 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0分,绩效评价结果为。重点项目绩效评价得分情况详见道路交通管理专项业务费 具体绩效评价结果。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以下为常见专业名词解释目录,仅供参考,部门应根据实际情况对本部门(单位)专业性较强的名词要进一步解释说明,具体可参阅中央主管部门公开内容。)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上述收入以外的各项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出租收入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金额。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支出预算因客观条件变化未执行完毕、结转到本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照会计制度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等。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未全部执行或未执行,结转到以后年度继续使用的资金,或项目已完成等产生的结余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未包含行政单位或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的部门,参照此口径公开本部门的日常公用经费,并与预算公开保持一致。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任晓璐    联系电话:15049390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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