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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度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决算公开

河灌分局 2025-09-17 访问量:38

 

2024年度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决算公开

 

 

 

 

 

 

 

 

 

批复时间: 2025  9  17 

公开时间: 2025   9   17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项目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国有资产占用情况及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职责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是市公安局直属机构,机构规格为副处级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的主要职能承担河套灌区内依法维护水利行业治安,依法保护水、水域、水工程和其他有关水利设施的安全,打击破坏水利设施犯罪活动;承担河套灌区所属辖区内水利工程设施的公安保卫任务;承担河套灌区所属辖区内的林木保护、渠留地保护等工作;依法维护河套灌区所属辖区引黄灌溉和排水秩序;依法保护河套灌区所属辖区水管单位生态安全依法保障河套灌区所属辖区水管单位生产生活安全,查处水事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以及重大灾害性事故负责分局队伍建设和法制工作,开展综合治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二、单位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1.根据单位职责分工,本单位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治安队、刑侦队、永济派出所、解放闸派出所、乌拉特派出所。本单位下属单位

2.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纳入本财政汇总决算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共计1家,具体包括: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详细情况见表:

序号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1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

财政拨款的行政单位

三、2024年度单位主要工作完成情况

1.深入开展“夏季行动”,维护辖区安全。全面排查辖区内各类安全隐患,强化社会面巡逻防控,会同河灌各分中心对辖区基层所段的防盗防火、安全用电、一氧化碳中毒隐患、过节期间的值守看护和内部安全隐患等工作进行检查监督。以“夏季行动”为契机,结合供水灌溉期重要节点,设立综合查控、交通整治等卡点20余个,加大夜间及重点时段的巡逻力度,排查整改安全隐患150余处。结合“安全生产月”活动,深入辖区进行法律知识宣传,联合各分中心,开办安全普法宣传讲座2次。

    2.筑牢防溺水防线,守住“安全”底线。对辖区重点场所、重点部位,特别是水位较深的闸坑、涵洞、座排水泵站等,开展防溺水巡查检查。协调河灌水利分中心在村庄临近渠沟道沿线加密警示牌313块、灌域国管节制闸上下游安装警示牌88块、乌拉特灌域节制闸及扬水站配备高音喇叭31只。同时,加大宣传力度,通过进公园、进社区、进村社发放宣传单,向群众普及防溺水知识、发放防溺水宣传单1000多份。

    3.提前分析研判,有效维护水利设施安全、灌排运行稳定。认真分析辖区治安形势,深入贯彻落实新时代“枫桥经验”,会同乡镇、村社开展普法宣传,提前介入、靠前处置涉水问题,严防辖区群体性事件和个人极端案事件发生。向周边农户发放《水利工程保护条例》宣传单、节水控水宣传手册800余份。同时,与河灌中心信息化处密切配合,接入视频监控资源,派专人常态化开展视频巡查,采用“视频巡逻+人员巡逻”方式,加大对破坏水利设施、水利工程运行、侵占水工程管理地、扰乱灌溉排水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查处打击力度。今年以来,共处理破坏侵占水利工程保护用地4起、损毁水利设施1起,水利土地纠纷4起,水事纠纷6起,扰乱灌区生产秩序1起。

    <二>融入“生态警务”大局,在落实重点任务上有新突破

    1.夯实生态警务组织基础。成立生态警务工作领导小组、实体专班运行、明确职责分工,统筹推进生态警务工作组织实施。制定《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河灌安澜•生态警务”建设工作实施方案》,将“生态警务”纳入全局重点工作考核内容,注重平时考核、动态考核,常态化跟踪式督导推进。

    2.深化专群结合,建立“河灌生态义警”队伍。构建起以主要负责人为河灌生态总警长、分管领导为河灌生态副总警长、所队领导为河灌生态警长、民辅警为河灌生态片警的“四级梯队”。组建以辖区水利职工、基层群众、社会联防组织为依托的“河灌生态义警”队伍,充分发挥义警作为“政策法规宣传员、风险隐患评估员、安全防范监督员、矛盾纠纷调解员、打击犯罪信息员”的作用,持续推进“河长+生态警长+网格员+生态义警”治理模式。目前已有726名生态义警完成建档,今年以来,开展生态巡查60余次、张贴禁渔通告120余份、现场制止违规撒网捕鱼、垂钓等行为20余次。

    3.完善协作机制,构建多元警务共治模式。聚焦巡查执法、形势研判、风险评估、信息共享、综合治理等重点,联合公安环食药侦、乌梁素海分局、生态环境、自然资源、林草、水利等单位共同推进辖区生态综合治理,构建纵向警务协作+横向部门联动的共治模式。与相关行政执法部门推进开展“平安护飞”、水源地联合巡查,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黄河休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等。今年以来,与行政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巡查90余次,排查线索30余条,检查船舶10余艘,检查钓具20余件、查处没收可视锚鱼器15套、批评教育网捕人员3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在五原县塔尔湖镇继光排干内查获1起用肩背式电捕鱼器违法案件,移交五原县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进行处理,随线索移送询问笔录一份、肩背式电鱼器一台、电抄网一把、水裤2条。 

    4.刑事案件实现“零”的突破。以“昆仑2024”3号专项行动、2024年黄河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为牵引,重点打击黄河流域和河套灌区破坏生态违法犯罪,特别是对禁渔期、禁渔区内使用“电毒炸”“绝户网”等禁用工具、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的犯罪行为。今年以来,依托生态共治联动机制,侦破非法捕捞案件3起。4月12日,联合五原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成功破获1起在黄河一级支流乌家河内使用电捕鱼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获渔获物80余斤,现场扣押禁用工具6件。该案是“昆仑2024”3号专项行动、2024年黄河休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以来黄河流域内蒙古段首例以电捕鱼方法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为了恢复被破坏的水生态环境,联合五原县公安局在黄河主河道五原段进行了增值放流活动,共计放流28000元鱼苗。

7月6日,联合五原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成功破获1起在黄河干流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1名,深挖犯罪违法所得40000余元。7月20日,联合磴口县公安局环食药侦大队成功破获1起在黄河干流使用电捕鱼方式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3名,查获渔获物120斤,现场扣押禁用工具5件。

 

第二部分  2024年度单位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2024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计671.55 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80.93万元,增长13.7%,变动原因:因本年部分人员存在增资情况,工资及社保有所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5.4万元,增长8.98%。其中:

(一)收入决算总计671.55万元。包括:

1.本年收入决算合计671.5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5.4万元,增长8.98%,变动原因:本年度部分人员存在增资情况,工资及社保有所增加

2.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无非财政拨款结余。

3.年初结转和结余3.97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5.78万元,减少59.28%,变动原因:本年度进行相关业务支出,因此金额减少

(二)支出决算总计671.55万元。包括:

1.本年支出决算合计671.55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55.4万元,增长8.98%,变动原因:本年度部分人员存在增资情况,工资及社保有所增加

2.结余分配0万元。结余分配事项:。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我单位无结余分配

3.年末结转和结余3.72万元。结转和结余事项:单位自有资金。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25万元,减少3.29%,变动原因:本年度安排过相关业务活动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2024年度本年收入决算合计667.58万元其中:

本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67.58万元,占100%

本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

本年事业收入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收入0万元,占0%

本年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

本年其他收入0万元,占0%

 
 

 

1.收入决算图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2024年度本年支出决算合计667.83万元,其中:

本年基本支出598.83万元,占89.67%

本年项目支出69万元,占10.33%

本年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

本年经营支出0万元,占0%

本年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2.支出决算图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计667.5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76.96万元,增长13.03%,变动原因:本年度部分人员存在增资情况,工资及社保有所增加;与上年决算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111.33万元,增长20.01%,变动原因:本年度存在其他项工资按月计算,同时补发上一年度带薪休假补贴;同时本年度部分人员存在增资情况,工资及社保有所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既包括使用本年从本级财政取得的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上年度财政拨款结转资金发生的支出。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667.58万元。与年初预算590.62万元相比,完成年初预算的113.03%。其中:

)公共安全(类)

公共安全决算数为541.8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73.5万元。其中:

1.公安(款)行政运行(项)。年初预算353.46万元,支出决算472.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3.76%。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存在其他项工资按月计算,同时补发上一年度带薪休假补贴;同时本年度将加班补贴由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调整至行政运行项,工资有所增加

2.公安(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年初预算57.6万元,支出决算5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81%。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的差异原因:本年度将19.6万元加班补贴调整至公安行政运行项

3.公安(款)执法办案(项)。年初预算12万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变动原因:本年将12万元经费调整至公安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4.公安(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年初预算0万元,支出决算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变动原因:本年新增19万元转移支付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

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决算数为50.82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76万元。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年初预算12.08万元,支出决算12.0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

2.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项)年初预算37.29万元,支出决算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9%变动原因:由于人员工资增加,社保基数变大导致社保增加。

3.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年初预算0.7万元,支出决算0.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71%变动原因:由于人员工资增加,社保基数变大导致社保增加。

)卫生健康支出(类)

卫生健康类决算数30.57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0.77万元。其中:

1.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年初预算21.51万元,支出决算2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2.05%变动原因:由于人员工资增加,医保基数变大导致医保增加。

2.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项)年初预算8.28万元,支出决算8.6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11%变动原因:由于人员工资增加,医保基数变大导致医保增加。

)住房保障支出(类)

住房保障决算数为44.39万元,与年初预算相比增加1.93万元。其中:

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年初预算42.46万元,支出决算44.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55%变动原因:由于人员工资增加,公积金基数变大导致金额增加。

 

六、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598.5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31.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81.69万元、津贴补贴209.48万元、奖金9.1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13.7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105.17万元、退休费12.08万元

(二)公用经费67.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1.49万元、印刷费0.22万元、电费1.89万元、邮电费3.49万元、差旅费1.68万元、维修(护)费0.51万元、培训费0.99万元、劳务费5.04万元、工会经费5.38万元福利费0.1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28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1.44万元、办公设备购置1.33万元、专用设备购置7.43万元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4万元,支出决算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接待费预算0元,支出决算0万元,完成预算的0%

(二)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具体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占100%;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占0%。其中:

1.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元,全年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0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本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购置公务用车0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4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用于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截至20241231日,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7辆。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

3.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其中:国内公务接待支出    万元,接待0批次,0人次;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接待0批次,0人次。与上年决算相比,减少0.09万元,减少100%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2024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2024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决算0万元。与上年决算相比,增加0万元,增长0%变动原因:本年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项目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2024年度预算安排项目2个,实施项目2个,完成项目2个,项目支出总金额69万元。资金来源包括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财政拨款金额69万元,本年其他资金0万元。

十一、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2024年度机构运行经费支出决算67.27万元。比上年决算相比,增加6.14万元,增长10.04%,变动原因:本年度工会经费及其他交通费用有所增加

十二、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0.5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3.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35万元。政府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5.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09%,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22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7.09%

十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截至2024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7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7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组织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其中一级项目2个,共涉及资金69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河灌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业务经费“河灌公安分局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2个项目开展了单位评价主要评价资金利用率及项目目标完成情况,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69万元。

(二)单位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2024在决算中反映河灌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业务经费“河灌公安分局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2个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的绩效自评结果。

1.河灌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92.8分。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本年度内,我单位恪守岗位职责,定期巡逻灌域,积极处理水务纠纷,破获了三起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的刑事案件,严肃处理了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利用此项专项资金,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保障了执法办案业务顺利开展,圆满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支出结构需要调整。下一步改进措施:向基层一线倾斜资源,重点保障执法装备更新等领域

2.“河灌公安分局2024年中央和自治区政法纪检监察转移支付资金”项目自评综述:

河灌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自评得分100分。全年预算数为19万元,执行数为19万元,完成预算的100%因项目情况涉密,不在此进行自评报告综述。

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4年度)

项目名称

河灌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业务经费

主管部门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部门)

实施单位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河套灌区分局

项目资金
(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分值

执行率(%)

得分

年度资金总额

50

50

50

10

100

10

其中:财政拨款

50

50

50

——

100

——

上年结转资金

 

 

 

——

 

——

其他资金

0

0

0

——

0

——

年度总体目标

预期目标

实际完成情况

保障单位正常运转,保障执法办案经费以及日常办公及车辆维护。

本年度内,我单位恪守岗位职责,定期巡逻灌域,积极处理水务纠纷,破获了三起破坏黄河流域生态环境安全的刑事案件,严肃处理了破坏水利工程设施的行为。利用此项专项资金,保障了单位正常运转,保障了执法办案业务顺利开展,圆满完成本年度工作任务。

绩效指标

一级指标

二级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性质

指标方向

年度指标值

实际完成值

计量单位

分值

得分

偏差原因分析及改进措施

绩效指标

产出指标

数量指标

办公设备购置

正向

大于等于

2

55.00

5

5

 

出警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5

14.00

5

4.67

 

安全宣传次数

正向

大于等于

1

1.00

5

5

 

质量指标

设备合格率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0.00

百分比

5

5

 

宣传普及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86.00

百分比

10

9.56

 

时效指标

设备采购完成时间

反向

小于等于

1

1.00

5

5

 

宣传及时率

正向

大于等于

1

1.00

5

5

 

成本指标

设备购置成本

反向

小于等于

200000

9481.00

5

5

 

宣传费用

反向

小于等于

50000

43800.00

5

5

 

效益指标

经济效益指标

本单位无经济效益

正向

大于等于

0

0.00

百分比

5

0

 

社会效益指标

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影响力

正向

大于等于

90

84.00

百分比

5

4.67

 

生态效益指标

保护河套灌区水资源影响力

正向

大于等于

90

86.00

百分比

10

9.56

 

可持续影响指标

持续维护河套灌区治安保护水利工程影响力

正向

大于等于

90

86.00

百分比

10

9.56

 

满意度指标

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

群众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86.00

百分比

5

4.78

 

主管部门满意度

正向

大于等于

90

91.00

百分比

5

5

 

总分

100

92.80

 

 

(三)单位项目绩效评价结果。

河灌公安分局执法办案业务经费”项目为例,该项目绩效评价综合得分为92.8分,绩效评价结果为“优”。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从同级财政部门取得的各类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

二、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三、财政专户管理教育收费:指缴入财政专户、实行专项管理的高中以上学费、住宿费、高校委托培养费、函大、电大、夜大及短训班培训费等教育收费。

四、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五、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六、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七、其他收入:取得的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各项收入。

八、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事业单位按照预算管理要求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当年收支差额的数额。

九、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缴纳的所得税以及从非财政拨款结余中提取各类结余的情况。

十一、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十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发生的支出,包括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十三、项目支出:指在为完成特定的工作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四、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十五、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六、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拨款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十七、“三公”经费:指部门单位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反映部门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以及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部门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十八、机构运行经费:部门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等。

 

 

第四部分 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培楠          联系电话0478-8273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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