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响营商环境建设问题线索征集

首页 媒体聚焦 内容详情
媒体聚焦
媒体聚焦

研墨挥毫“生态警务”,匠心描绘“绿水青山” ——磴口县公安局生态警务工作纪实

政治部 2025-06-09 访问量:4

近年来,磴口县公安局勇担使命,深入践行生态文明思想,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深深融入到警务工作实践中,以“昆仑行动”“保护黄河”等专项行动为抓手,扎实推行生态警务,保护、打击双向发力,全力筑牢祖国北疆生态安全屏障磴口防线。从戈壁沙漠到山水河湖,从草原林地到工厂田园,公安民警用担当守卫生态红线,以科技赋能精准打击,在构筑祖国北疆绿色长城的征程中书写着忠诚答卷。

一、功能融合,建设生态保护“新阵地”。

为全要素全地域全过程加强生态治理保护,加快建设黄河流域生态文明示范区,打赢三北工程黄河“几字弯”攻坚战,磴口县公安局党委审时度势,立足实际,将公安工作与生态保护深度融合,在纳林套海农场、沙金苏木成立了“生态警务站”;在哈腾套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设立了公安派出所;按照上级要求将内蒙古森林公安局沙漠林业中心(磴口)公安分局划归县局管理,因地制宜建立了分局、派出所、警务站三级“生态警务”运行组织架构。

二、职能融治,建立生态防护“新机制”

(一)强化属地管理,打造前沿防线。磴口县公安局立足实际,广泛发动各苏木镇村(嘎查)“两委”干部,以林长、河湖长+警长制为抓手,将辖区护林员、护草员、护路员、哈腾套海自然保护区草原疫情监测员组织起来,同时招募生态保护志愿者,成立了80余人的“生态警务平安守护联盟”,进一步加强对辖区内“山水林田湖草沙”的巡护力度,构筑更加严密的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网”。“生态警务平安守护联盟”运行以来,提供危害生态环境线索121条,处置隐患31处,救助野生保护动物6只,阻止农牧民非法开荒、采石11次,为擦亮“百湖之乡 魅力磴口”生态名片做出了积极贡献。

(二)统筹协作配合,提高行政效能。按照县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县局抽调警力与相关部门联合成立“查处违规取用地下水专项执法工作组”。深入细致开展人户动员、法规宣讲、水井封停等工作。从源头上制止了农牧民非法开垦农用地、破坏沙漠荒地植被的违法行为,有效遏制了地下水超采势头。同时积极协调县防沙治沙局(林草局)、哈腾套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农牧业综合执法局、县摄影协会及县人民公园野生动物救助中心等单位,由县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牵头,发动人民群众参与到生态环境和野生动物保护救助行动中。先后救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苍鹭、豹猫、普通鵟、红隼5只。

(三)加强“行”“刑”衔接,形成工作合力。县公安局与县林草局、生态环境局、包头铁路运输检察院、法院、司法局等机关部门建立了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机制。依据《草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于毁林毁草和私自开垦土地违法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于已经审判,缓期执行的,如继续破坏草原林地的依法从重查处;对于监外服刑的,如继续破坏草原林地的依法收监,确保案件从受理、立案、侦查、移交、起诉、审判等步骤全流程从快从速办理,树立典型案例,形成相应震慑作用。

三、智能融聚,激发生态治理新动能。

(一)重防护,守卫“绿色屏障。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设立、逐级负责”的原则,全面建成了覆盖县、苏木镇(农场公司)、嘎查村(分场)网格化的三级“生态警长”工作机制。对全县范围内“山水林田湖草沙”、野生动植物资源等实施网格化管理,全力推进“有林有草必有警,山水河湖有人管”的工作体系,构建了责任清晰、组织有力、指挥畅通、协同高效、打防结合,符合资源保护需要和生态监管特点的公安执法力量布局。

县公安局采取有力措施,深入推进“昆仑行动”、“保护黄河”专项行动和“春季保护候鸟行动”,加强对黄河流域湿地、候鸟迁徙停留水域和哈腾套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野生动植物保护工作。工作中,县公安局秉行“以打促防,以防为主,多措并举”的思路,在依法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活动的同时,一方面强化巡查防控。采取集中行动与常态化执法相结合、全流域联动与周边旗县(鄂尔多斯市杭锦旗、鄂托克旗、阿拉善左旗、乌拉特后旗等)互动相结合、传统执法方式与现代化手段相结合,开展“天空地人”立体化联合执法,在重点区域安装热成像摄像头加强动态监控,利用无人机巡查不断提升覆盖面积,依法严惩损毁候鸟栖息地、干扰野生动物生息繁衍、污染河湖环境、破坏林地草原的行为。另一方面,强化宣传引导。县局通过电视、广播、报纸、网络和微信公号平台等多种渠道广泛宣传林草保护、河湖保护、野生动植物保护、严禁盗采砂石、防汛自救等生态环境保护治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共发放宣传册12000余份,刷写宣传标语156条,收到了良好成效。

两年来,县公安局救助野生动物40余只,其中国家级重点保护动物3只。县内多年未发生过人为伤害或猎捕野生动物案件,也未发生过森林草原火灾案件。

生态保护不是公安的独角戏,而是社会的大合唱。近两年来,在磴口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随着“六个工程”“六个行动”的深化推进、“五高五区”建设与“防沙治沙-磴口模式”的深入开展,磴口县在“三北”工程的版图上描绘着“绿进沙退”的美丽画卷,全县生态环境日趋向好。县域内林草覆盖率从历史最低的0.04%增加到如今的37.2%,让沙漠后撤15公里,从每年向黄河输沙7700万吨减少到如今的370万吨。实现了从“沙进人退”到“绿进沙退”的历史性转变。全县发现野生鸟类种群134种,比2005年的62种增加了72种,县域生态环境有了显著改善。磴口县先后荣获全国防沙治沙先进集体、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等多项荣誉。这中间,饱含着公安民警的辛勤与汗水,彰显了磴口公安的奉献与担当。

(二)重打击,夯实“绿色长城”。磴口县公安局党委将生态环境保护列为“一把手”工程,科学谋划,高位推动,构建起“局领导包片+派出所防护+专业警种打击”的工作体系。局党委立足县域实际,将全县10个苏木镇、农场划分为6个生态警务责任区,按照工作体系明确职责,建立“问题清单—责任清单—整改清单—反馈清单”四单管理机制。通过周调度、月联席、季点评、年总结督导检查制度,统筹推进非法占用农用地、毁林毁草、污染环境等领域专项打击行动。2023年以来,召开专题部署会51次,开展联合执法检查98次,排查重点区域135处,实现了生态环境保护全链条管理。

2023年至今,磴口县公安局立案侦办非法开垦、占用、污染等破坏林地草原资源案件192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95人,采取强制措施195人,移送起诉168起170人;侦办非法采矿案1起,移送起诉1人;依法处置在黄河上非法开挖沟渠盗用水资源案件1起。为提升打击效能,县公安局推行“一案一策”专家会诊制度,多次邀请检、法两院专家提前介入参与案件定性,把脉会诊、对症下药,确保把每起案件办成“铁案”。

磴口县公安局在县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公安机关的安排部署,继续以“功成不必在我”的精神境界和“功成必定有我”的历史担当,发扬钉钉子精神,一张蓝图绘到底,接续奋斗,善作善成,为筑牢祖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贡献公安力量。

[打印]            [返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