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为进一步强化民用爆物品安全管理,督促涉爆企业落实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措施,确保辖区涉危涉爆单位的绝对安全,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近日,巴彦淖尔市民用爆炸物品管理现场会在乌拉特前旗大中矿业公司召开,巴彦淖尔市公安局治安支队支队长张永平、治安支队警务技术二级主任刘清杰,乌拉特前旗公安局、乌拉特中旗公安局、乌拉特后旗公安局分管领导及各治安大队大队长、危管民警,大中矿业公司主要领导,各旗县12家涉爆单位负责人及爆破从业人员50余人参加。
现场会期间,张永平率队来到乌拉特前旗大中矿业火工库现场、中控中心、安全体验馆实地观摩大中矿业公司各功能区设置及应用情况,认真听取情况汇报,详细查阅相关资料,对特色亮点做法予以肯定。
会上,乌拉特前旗公安局、大中矿业公司作典型经验发言。张永平做总结发言,并对全市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工作情况、存在的问题短板及下步工作要求进行了通报和安排部署。
会议认为,在自治区公安厅和市委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大力支持下,市公安局党委紧抓民用爆物品安全管理,从源头入手,创新管理手段,全方位、多角度加大监管力度,紧紧围绕“库、物、点、面”关键环节,以立体化、科技化手段引领涉爆风险管控,打造安全监管工作新格局,以民爆物品“不炸响、不流失”管理目标,坚决遏制涉爆案事件发生,创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会议要求:一是各涉爆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会议精神,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切实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同时要加强爆破作业人员的专业技能培训和安全教育、法制教育、警示教育,使其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安全意识,确保民爆物品的安全使用;二是进一步强化公安监管责任,各级治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做到网上巡查、网下监管有机结合。在管理好危爆物品的同时要加强企业消防、电信诈骗防范、用电、用气、防盗等安全管理,督促爆破作业单位严格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存储人防、物防、技防、犬防等治安防范措施,最大程度履行监管职责,切实将问题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三是要开展深层次教育培训,筑牢安全防线。针对涉爆行业领域事故易发多发特点,围绕民爆物品、烟花爆竹、易制爆等不同行业领域特点,对从业人员进行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典型案例教育、上门业务培训等安全教育培训,同时要积极组织涉危涉爆从业单位对易发生的各类案件事故模拟场景,开展有针对性的应急演练。
下一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将以此次民爆物品管理现场会议精神为契机,深入贯彻落实上级部门关于加强民爆物品安全管理工作的一系列新要求、新措施,以常态化“查隐患、督整改、强制度”为中心,创新管理手段,从源头上提升对民爆物品的整体防控能力和水平,为确保全市公共安全和社会治安秩序持续稳定做出积极贡献。
(乌拉特前旗公安局治安大队 王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