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报告
2022年 3 月10 日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四、部门组织征收非税收入计划情况
五、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第六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收支预算总表
五、部门收入预算总表
六、部门支出预算总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八、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九、政府采购预算明细表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十一、整体绩效目标申报表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部门职能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是巴彦淖尔市交通管理工作的领导机关和指挥机关,是主管交通管理工作工作的公安局下设职能部门。
(二)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城镇街道和公路交通秩序管理,指挥交通,维护秩序,清除路障,疏导交通,确保城镇公路安全畅通;对交通标志、标线、设施的规划、设置进行管理;对挖掘占用道路和剧毒化学品道路运输进行审批。
2、负责全市范围内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和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
3、负责全市交通事故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分析事故动态,根据不同时期的不同特点,提出预防事故措施;进行预防事故对策指导和分析研判;指导、参与市内交通肇事逃逸案件的侦破;对严重违章、肇事驾驶人的驾驶证处罚与处理;对全市各交管大队事故认定的复核工作。
4、负责全市机动车辆和驾驶人管理工作;对机动车辆进行查验和检验、核发牌证;对驾驶员进行培训考试,核发驾驶证。指导和监督全市车管业务工作;负责车管业务“放管服”工作;负责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排查指导管理工作;负责驾驶人“两个教育”、“学法减分”等工作。
5、负责做好全市重大集会、活动、重要会议和上级领导来访的交通安全警卫任务和全市交通安全检查工作。
6、负责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要求,对机动车驾驶人科目一、科目二、科目三进行考试。加强和提高机动车驾驶人培训质量,强化源头责任管理。
7、负责全市境内国省道交通管理巡逻任务,保证国省道交通秩序,查处和制止公路违法行为。
8、负责全市交管系统所有财务收支活动及服装、车辆、通讯等装备的管理核拔。
9、负责全市交管队伍的组织建设、思想建设、业务培训、领导班子建设以及民警管理和考核;负责本系统内的信访工作。
10、负责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科学技术工作,组织实施全市交管系统重大科技项目并加以推广;组织指导全市交管系统公安信息网与信息系统网络安全管理工作。
11、领导全市各旗县区和直属交通管理大队开展工作。
12、承办市公安局和自治区公安厅交通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预算单位构成情况
从预算单位构成看,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通管理支队是行政单位。支队本级及下设旗县区大队共有12家。2022支队本级及所属二级单位共有编制共有在职编制人数656人,实有人数581人。离岗人数5人,政府买岗1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安排情况说明
一、部门预算收支总体情况说明
收入预算19888.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999.89万元,上升188.70%,增加主要是由于预算单位调整,2021年只包括支队本级预算,2022年包括支队本级及旗县区大队等预算。
支出预算19888.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2999.89万元增加主要是由于预算单位调整,2021年只包括支队本级预算,2022年包括支队本级及旗县区大队等预算。
(一)部门预算收入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收入19888.9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 19888.95万元,占比100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占比 0%;事业收入0万元,占比 0%;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 万元,占比 0 %;,其他收入0万元,占比0%;上年结转0万元,占比0%,用事业基金弥补的收支差额 0万元,占比0 %
(二)部门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部门预算支出19888.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3688.95万元,占比68.82%;项目支出6200万元,占比31.18%。
按照巴彦淖尔市政府《全盟公安交警道路交通管理体制改革移接交工作实施细则》(巴署办发[2004]9号)、巴彦淖尔市财政局、巴彦淖尔市市公安局《关于转发〈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完善全区公安机关公用经费保障标准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巴财行[2020]782号)、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内蒙古自治区公安厅《关于调整全区道路交通管理规费预算管理事宜的通知》(内财预[2009]1677号)等文件精神,支队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总体部署,调整优化支出结构,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经过科学测算,合理安排,根据实际需要用于开展全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警务辅助人员工资发放、五险缴纳、人民警察法定工作日之外的加班补贴、事故车辆保管和检验鉴定费用等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规模情况
财政拨款收支预算19888.95万元,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9888.9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上年结转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具体使用安排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18433.82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12015.08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机关运行经费以及交通管理道路专项业务。
2、社会保障和就业类856.93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605.22万元。主要用于主要用于离退休人员和遗属人员工资、在职人员社会保险支出。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社会保障缴费核定增加。
3、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类598.19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 379.58 万元。主要用于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等支出。增加原因是人员工资福利支出增加,医疗保障缴费核定增加
三、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说明
我部门无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682.9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87.95万元,增长250.23%;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487.95万元,增长250.23%。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0 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万元,增长0 %。无变化
公务接待费 0.6万元,比上年预算数增加0.6万元,增长 100 %,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增加0.6万元,增长100 %。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682.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87.35万元,增长250.23%,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增加487.35万元,增长250.23%。其中,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减少)0万元,增长(下降)0%,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82.3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87.35万元,增长250.23%,本年预算比上年执行数减增加487.35万元,增长250.23%。
第三部分 其他公开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情况说明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022年,我部门(单位)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646.77万元,比上年增加减1347.75万元,增长450 %。主要原因是单位新招录民警以及由于预算单位调整,2021年只包括支队本级预算,2022年包括支队本级及旗县区大队等预算。机关运行经费具体明细如下:办公费119.23万元、印刷费49.00万元、水费34.50万元、电费69.50万元、邮电费59.70万元、取暖费150.66万元、物业管理费104.24万元、差旅费72.70万元、维修维护费92.56万元、租赁费5.00万元、培训费12.50万元、公务接待费0.6万元、劳务费27.96万元、委托业务费14.00万元、工会经费83.37元、公务用车维护费253.47万元、其他交通费455.78万元、其他商品服务支出42万元。
二、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811.6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
3811.6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 0 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年末,共有车辆103辆, 其中:机要应急车辆103辆等,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等。
四、部门组织征收非税收入计划情况
2022年,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组织征收非税收入计划18000万元,
五、2022年度项目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项目支出预算绩效目标填报情况
2022年,填报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2个,公开绩效目标2个,公开项目占全部预算项目的100%。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预算6200万元,占全部项目支出预算的100%。
(公开填报绩效目标的项目支出资金量不得低于预算批复资金的80%。)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 :是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是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事业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上年结转和结余:是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共用支出。
八、项目支出:是指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九、“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内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员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过路过桥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业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一、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活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二、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第五部分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部门(单位)预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楠 联系电话:8611975
第六部分 部门预算公开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