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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彦淖尔市公安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 2024-01-29 00:00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制作。报告内容包括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年度报告电子版可以从巴彦淖尔市公安局门户网站(https://www.byne.gov.cn)下载。如对本年度报告有疑问,请与巴彦淖尔市公安局联系(电话:0478-8967702)。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2023年,我局通过门户网站发布政务动态信息584条、概况类信息31条;被中央级媒体网站、纸媒刊登发布超281余篇。市局9个新媒体平台共有粉丝数量余55.5万,涉及重大民生议题、行政权力运行的重要政策文件,主动公开,及时回应群众关心关切。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市公安局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制度。2023年,我局共规范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8件,答复率100%。

   (三)政府信息管理情况。制作主动公开信息审核表,明确信息报送、保密审核、公开审核部门的职责,规范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审查程序。专人负责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工作。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情况。一是不断优化栏目页面设置、检索和下载功能,方便社会公众快速准确获取所需要的政府信息。二是严格管理政务新媒体账号,认真落实审校制度,对发布信息积极开展自查,及时整改相关问题;按时更新政务新媒体账号内容,主动公开各类信息。

(五)监督保障。一是明确专人负责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日常运维及管理,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序开展。精心制定政务公开任务清单,针对各事项任务责任到人。二是通过制定考核标准、设立考核指标等方式,加强对政务公开工作考核。通过多种渠道收集公众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促进公开内容及方式的优化和提升。一年来,我局政务公开工作实现零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520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7

0

0

0

0

0

7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2

0

0

0

0

0

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5

0

0

0

0

0

5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7

0

0

0

0

0

7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

0

0

0

0

0

1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阳光意识”需进一步强化。个别业务部门主动公开意识不强的问题,需进一步转变工作思路,提升思想认识,使“以公开为常态、以不公开为例外”;二是开展问卷调查次数少、质量不高,对社会、对群众关注点敏感度不高,未能准确把握群众关心关切,政务公开重点不够突出,实际效果不够明显。在今后的工作中将积极改进,一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业务培训,全力提升专职人员的业务水平,确保信息公开的规范性、及时性、有效性。二是强化群众参与渠道,进一步完善市公安局官网和微信公众号的留言功能,提升群众的参与度。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3年我局未收取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

                                                            2024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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