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0日下午,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召开党委会议认真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亚太经合组织第三十次领导人非正式会议上的讲话精神,深入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提升社会矛盾纠纷预防化解能力的意见》文件精神,并结合工作实际,研究贯彻落实意见。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达日汉夫主持会议并讲话,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参加会议,局属相关部门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会议强调,全市公安机关要深刻把握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科学内涵和实践要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着力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努力发挥职能职责,紧紧围绕工作要点,努力聚合各方力量,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确保各类风险矛盾因素早发现、早报告、早化解、早处置,真正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矛盾不上交”。
会议要求,要深入践行“浦江经验”和“四下基层”优良作风,以一体推进筑牢祖国北疆安全稳定屏障百日攻坚和“五大抓手”百日攻坚“双攻坚”行动为抓手,深化“枫桥式派出所”创建工作,结合“六防五控四推进”强基工程和《巴彦淖尔市公安机关信访问题源头治理三年攻坚行动实施方案》工作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矛盾纠纷源头预防机制,全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及时发现和消除不安定因素和苗头隐患。要持续高质量抓好主题教育整体推进,进一步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主题教育和对公安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进一步增进对党的创新理论的政治认同、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情感认同,要坚持做到主题教育与公安工作同部署、同推进、同落实,以维护全市平安稳定的成效检验主题教育成果,有力推动巴彦淖尔公安工作高质量发展。要清醒认识当前形势,坚持连续奋战,展现公安铁军担当,纵深推进风险防控、打击犯罪、改革发展等各项重点工作,不断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坚决完成好“双攻坚”各项目标工作任务。
会议还研究了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