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彦淖尔市公安局2022年政务公开
工作要点
2022年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是: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政务公开的决策部署。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全国政务公开领导小组第五次会议纪要》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推进政务公开,坚定不移走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保障人民群众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务公开在建设法治政府、服务型政府方面的作用,把准政务公开方向,优化政务公开职能,推动政府决策和管理服务更加透明规范。
一、规范发布政策措施,提升政务服务效能
(一)继续做好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集中公开。做好现行有效政府规章的集中规范公开,并对政府规章库进行动态更新。建立本单位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库,依托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集中公开现行有效行政规范性文件和目录,并根据法律法规和上级文件的制定、修改、废止情况,及时更新清理规范性文件库。
(二)加强政策集中公开成果运用。提升政府网站集约化平台大数据分析能力,以政策文件库和政务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为依托,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根据国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本地实际,明确应承接的事项,并全面梳理依法依规自行设立的事项,修订完善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更好满足企业群众办事需求。
(三)持续做好疫情防控信息公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信息发布各项制度,继续做好疫情防控政策措施常规报送工作。
二、紧盯优化营商环境,助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
营造公平开放的市场环境。做好门户网站优化营商环境栏目内容保障,推进惠民利企政策措施精准推送、分类公开和政策落实情况。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方面的意见建议征集和反馈工作,促进以更优营商环境服务市场主体工作。
三、夯实基层基础,发挥平台作用
(一)深化政务公开标准建设。在推广试用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自治区《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规范》《政策解读工作规范》《政务公开标准目录编制规范》《政务公开绩效考核规范》等8项地方标准应用水平。
(二)提升依申请公开规范化信息化水平。进一步扩大自治区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系统在市本级及旗县区的使用范围,提升全区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一网通办”能力。要加强对本单位政务新媒体建设管理工作的指导监督,推进政务新媒体规范运行、健康有序发展。明确政务新媒体功能定位,不断优化发布解读、政民互动、办事服务等功能,加强专题专栏建设,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便捷实用的移动服务。严格落实内容发布审核制度,坚持分级分类审核、先审后发,明确审核主体、审核流程,严把政治关、法律关、政策关、保密关、文字关,原则上只转载党委和政府网站以及有关主管部门确定的稿源单位发布的信息。
四、强化指导监督,形成工作合力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压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内部管理和内部衔接,确保各项工作的连续性。
(二)强化队伍建设。把加强政务公开专业队伍建设作为全面深化政务公开工作的重要抓手,结合工作实际,通过集中培训、以会代训、跟班学习等方式,提升现有政务公开工作队伍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质。
(三)强化监督保障。要将编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作为加强监督保障的重要抓手,严格落实《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 号) 要求,做到相关情况和数据应报尽报,全面准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