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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提案答复

关于对市政协五届四次会议第196号提案的答复

巴彦淖尔市公安局 2024-07-26 访问量:0

民革巴市总支:

贵总支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巴彦淖尔市第五届委员会2024年度提案提出的第196号《关于加强电动车交通安全整治的提案》已收悉,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党委高度重视,组织专人负责,经过实地调研和认真研判,现答复如下:

伴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生活节奏的加快,电动车成为越来越多人的代步工具。电动车在带给大众生活便利,节约经济的同时,却给我们公安交管部门带来了新的难题。因为电动车使用频率的增加,乱闯信号灯、不遵守交通指挥、乱停乱放和交通事故频发等不和谐因素就给个人和大众的日常生活带来了不少的烦恼,由此可见,加强电动车的管理就显得尤为必要。依法整治规范全市低速电动车工作是推进文明城市管理,解决人民群众反映的强烈问题,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举措。

为有效遏制和杜绝低速电动车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切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营造安全、畅通、有序的道路环境,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内蒙古自治区<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常态化开展电动车专项整治工作,工作措施如下:

一是加强交通违法查处。常态化组织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违法专项整治,用好教育、警告、罚款等手段,形成处罚一例、教育一片的整治效果。定期组织电动车整治统一行动,严查未按规定登记上牌电动自行车上道路行驶和驾驶电动自行车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严重违法行为,切实规范通行秩序。

二是加强电动自行车“飙车炸街”违法行为打击。联合市场监管、交通运输等部门走访检查维修店(厂),通过调取维修台账记录,排查涉嫌非法改装违法行为,精准锁定嫌疑车辆,对存在驾驶非法改装车辆上道路行驶违法行为的,依法予以查扣。在日常执勤中同时严查行驶速度明显超出25km/h的电动自行车,严厉打击一批利用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参与“飙车”的违法犯罪车辆。

三是加强电动车销售管理。交管部门将配合市场监督部门规范电动车销售和使用管理,定期联合当地市场监管等部门,广泛宣传销售违标车辆、使用违标车辆的危害及后果,警示销售企业不销售违标电动车,引导群众不购买、不使用违标车辆。

四是加强非机动车监控设备建设。积极探索运用物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北斗定位等技术,依托全警监控资源,利用图像识别、视频与射频识别等技术,计划2024年年底前实现严重违法行为的识别取证,2025年年底前临河区主要路口普遍具备识别取证能力。

五是规范即时配送行业。积极配合行业主管部门压实即时配送平台企业安全管理主体责任,督促使用电动自行车配送的平台企业,完善配送人员使用电动自行车审查备案等管理制度,按照最高速度25km/h、守法行驶可完成配送任务的标准设定配送时限、路线,对即时配送平台企业路线、时间规划等算法进行检测,确保平台落实安全措施。对于存在算法风险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到位的平台企业,要依法查处并及时上报。

六是加强源头线索通报。在路面执法等工作中发现的违法生产、销售、改装信息通报同级工业和信息化、市场监管部门,并同步录入公安交通管理综合应用平台电动自行车违规产品信息反馈模块,通过将信息反馈至公安部,加强企业源头治理。

七是加强亡人事故倒查。建立健全电动自行车亡人道路交通事故责任倒查机制,发现电动自行车存在非法改装问题的,溯源调查问题产生根源,将生产、销售、改装违法违规线索通报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定期开展电动自行车伤亡事故分析,梳理汇总事故多发、非法改装问题多发的电动自行车品牌型号、即时配送平台、互联网租赁电动自行车企业清单,通报行业主管部门。

八是加强安全知识宣传。积极开展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进课堂活动,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引导学生和家长不购买、不乘坐、不使用违规电动自行车。紧密结合“百万警进千万家”、“五防”宣传进社区、“文明交通你我同行”等活动,广泛宣传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常识,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养成良好骑行习惯。

九是加强事故警示教育。充分应用主流媒体、重点新闻网站和新媒体平台,积极利用社区公告栏、电子屏等公共设施,用好身边人身边事,加大对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导致交通事故的真实案例曝光力度,切实增强群众安全意识。

目前,自治区人大正在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管理条例》,条例出台后配套制定《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规定》和《内蒙古自治区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工作规范》。自治区政府立法后,电动自行车的管理工作按新的立法精神执行。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规范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的建议,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巴彦淖尔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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