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永生委员:
您提出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的提案收悉,现答复如下:
为全力预防和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巴彦淖尔市公安局交管支队结合事故预防“减量控大”工作要求,立足辖区道路交通工作实际,继续全面深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加大宣传力度。结合“七进”“美丽乡村行”“一盔一带”等活动,利用赶集日、节假日、重大活动、民俗活动等重要节点,以农民驾驶人和农村“一老一少”为重点,组织开展下乡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推动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村庄,全面提升农村群众遵规守法意识。执勤民警在路面查纠违法的同时,对违法当事人开展“一对一、面对面’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发放安全行车宣传手册、交通安全温馨提示卡等宣传资料,引导交通参与者文明安全行车;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深入田间地头开展安全出行劝导。利用短信平台、户外LED显示屏及“两微一抖”等进行安全、天气提示,曝光典型案例,宣传安全出行知识,依托农村大喇叭,有针对性普及交通安全常识,厚植安全出行理念,全面提升农村地区人民群众交通出行安全意识。
二、狠抓隐患治理。按照《国务院关于切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深化农村交通安全固本强基攻坚行动十项重点任务方案》要求,以公路安全设施和交通秩序管理精细化提升行动为抓手,对辖区农村牧区交通事故开展深度研判分析,梳理事故多发的平交路口、路侧险要、穿村过镇路段等隐患突出路段,建立台账并逐一实地深入排查,分析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建立交通安全风险隐患定期排查和通报制度,不断健全完善工作台账,将排查情况抄报党委政府、抄送交通运输部门,争取党委政府重视,协调交通运输部门落实整改。
三、强化源头管控。一是在做好重点驾驶员管理的同时,完善监督管理机制,进一步加强驾驶员的培训、考试和发证等环节的管理。二是进一步加强农村校园周边路段的秩序整治力度,严查严处校车及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超速、非法改装、不按规定路线行驶以及报废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等交通违法行为。并依托交通安全检查服务站对长途客运车辆、农村短途客运车辆、校车等重点车辆,坚持做到逢车必查,凡违法接送学生的,一经发现,依法从严处理。三是严格落实”路长制,强化农村道路巡查监管,提高农村道路见警率、管事率和事故多发点段巡逻频次。四是认真开展逢五、逢十、周末夜查等常态化集中统一行动,并结合农村赶集、周末等重要节点,采取流动巡逻和定点检查的方式,加大对酒驾醉驾、无牌无证、摩托车、微型面包车超员、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三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的纠查力度。按照“逢车必查、逢违必究、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的原则,以打促防,以严查严纠的高压态势,有效遏制农村道路交通违法行为。
最后,非常感谢您对规范道路交通管理工作提出的建,希望您一如既往关注巴彦淖尔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