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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治区公安厅党委第四政治督察组向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党委反馈政治督察情况

机关党委 2021-03-02

       3月2日,自治区公安厅党委第四政治督察组向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党委反馈政治督察情况。会上,第四政治督察组组长柴中权代表公安厅党委反馈政治督察情况。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牛芳泽代表市公安局党委作表态发言。
       柴中权组长指出,近年来,巴彦淖尔市公安局党委能够按照职能责任,结合实际开展工作、推动落实,党的建设和平安建设能力水平取得了明显进步。但从政治督察来看,还存在一些比较突出的问题,主要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有不足;落实自治区党委、公安部党委重要工作部署有短板;执行党内法规制度、加强党的建设不深入;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有欠缺等。针对政治督察反馈的问题,柴中权组长提出了整改意见建议。
张振生副组长传达了公安厅党委《关于做好2021年第一轮政治督察整改工作的通知》,对抓好政治督察整改落实提出了工作要求。
       牛芳泽副市长代表市公安局党委作表态发言表示,督察组反馈的意见建议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把脉准确、中肯深刻,体现了公安厅党委对巴彦淖尔各级公安机关政治上的关心和爱护,对于督察反馈意见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同时,向督察组的辛勤工作和悉心指导表示衷心的感谢!
       牛芳泽副市长表示,一要把政治标准贯穿督察整改全过程。要提高督察政治判断力,把督察整改作为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责任的重要抓手,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督察整改精神和要求上来。要提高督察整改领悟力,主动对标对表政治督察的决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落实好各项整改任务。要提高督察整改执行力。坚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面,坚定不移地推进督察整改。二要把政治担当贯穿督察整改全过程。各级公安机关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和民辅警要发扬斗争精神,冲锋在前,勇担责任,以最严的标准、最严的作风、最严的纪律和最实的措施,扎实推进整改落实。要认真制定整改方案,细化整改措施,逐一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统筹协调推进督察整改工作落地落实落细。三要把政治引领贯穿督察整改全过程。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作为根本要求,坚持“以督察促工作,以工作促整改”,把督察整改与落实好今年各项中心工作结合起来,坚持政治建警全面从严治警,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全力推进公安改革,提高大数据智能化应用水平,着力提升打击犯罪的能力和水平,坚持和强化法治思维,坚持强基导向,全面加强社会治安防控,深化“便民警局”标准化建设,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和安全感。
        市公安局党委班子成员,调研员、局属各部门、单位副科级实职以上干部在市局主会场参加会议,各旗县区公安(分)局班子成员及各科、室、所、队主要负责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会议以视频形式开至旗县区公安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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